具备入学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注册报名,填报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审验并赋分,积分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要真实有效且为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积分指标及需提交材料如下:
(一)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原件(能够通过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交学历验证证明)。
(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三)就业或经商。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四)居所情况。自有居所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原件。
(五)居住证情况。提供与实际居住地相符的居住证原件。
(六)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七)纳税情况。提供缴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