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养老保险缴纳 济宁市社会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4-09-15 00:16:15佚名

济宁市养老保险缴纳 济宁市社会养老保险

  一、缴纳标准

  1、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2019年度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四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200%、100%、60%,即16346元、10897元、5449元、3269元。

  2、单位职工:

  2019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3269元(65383÷12×60%),

  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即16346元(65383÷12×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二、缴纳比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与现实数据有差距请以当地社保局的数据为准。

  三、缴纳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四、缴纳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

  电话:0537-2967650

  

本文标签: 基数  就业人员  年限  济宁市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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