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办理的业务
全省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有业务。暂停办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业务和工伤职工在协议医疗机构社保卡刷卡记账业务。
拓展信息:
暂停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恢复业务办理后,可通过社会保险业务服务渠道查询缴费情况。
暂停期间未及时办理的待遇申报类业务,恢复办理业务后优先办理,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暂停期间,需办理工伤保险新参保业务的,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或其他形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