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一、受理条件
济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等)。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
1.市直管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保中心申请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科室工作人员先进行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继续联系函》,并向申请人员反馈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7-2937961
监督电话:0537-2937313
七、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1楼A37、A38窗口。
八、工作表单及附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