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1、政策内容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3、经办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济宁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审核认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小微企业报送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经办服务
经办单位:济宁市就业办公室就业安置科
咨询电话:0537—2347770、234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