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指南
为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带动能力,市、县(市、区)积极开展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培训范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在校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上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办理用工手续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岗前培训的。
二、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
(一)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登录济宁市劳动就业网查询定点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及收费情况。培训方式根据职业(工种)的培训特点和要求,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可采取中、短期相结合,脱产培训、业余培训以及脱产与业余培训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鼓励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培训或储备式培训,使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
(二)创业培训分为《创办你的企业》(SYB)。《创办你的企业》(SYB)创业培训是向有志向创办企业,或已经有企业的企业家提供系统的创办企业与管理企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培训时间
根据职业技能培训(工种)特点,培训时间为30天--90天不等。
四、培训报名
参训学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并打印就业培训推荐信,凭就业培训推荐信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五、政府补贴标准
1、首次参加初、中、高级培训经鉴定合格的学员,分别按照700元、800元、9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给予1600元定额补贴。
2、对企业新招收四类人员的进行岗前培训的,分别按照700元、800元、900元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六、学员学费
参训学员实际缴纳的额度为定点培训机构招标工种收费价格减掉政府补贴部分。
七、注意事项
1、以上事项认真核对后,参训人员持携带的证件进行报名,并在就业培训推荐信上签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经办人盖章签字后有效。
2、参训学员须在开具济宁市就业培训推荐信的一个月内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培训,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