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异地就医报销:
一、先做好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6个月。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或参保人员外出务工超过6个月的人员。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本地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市区参保人员经市内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县级统筹区参保人员经县级最高等级的医疗机构诊断不宜在本地治疗、需要转诊统筹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
二、报销情况
1. 急诊住院(已经进行过异地就医备案)
(1)在备案地发生急诊的,可以直接在联网医院进行报销;
(2)如果在非备案地发生急诊,需要提供急诊病历到医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后才能联网报销。
2. 慢性病报销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应选择备案地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至少一家作为慢性病定点;
(2)定点联网的医院可直接报销。
三、报销材料
1. 门诊: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2. 住院费用
(1)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2)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诊断材料;
(4)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重要:
1. 异地就医报销必须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