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邹城市首次就业开办理就业登记;
申请人在邹城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1个月;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城区无私有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下同);
申请人家庭正在邹城市城区租赁他人私有住房居住;
申请人家庭在邹城市未享受各类政策性优惠住房或财政列支的购(租)房补贴、安家补贴等。
符合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家庭,可申请承租怡宁家园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参照市场价格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