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北湖科技供热收费公示栏(收费依据)
民用:济宁市物价局——济价格字〔2016〕52号文。
非民用:济宁市物价局——济价格字〔2017〕17号文。
供热计量:济宁市物价局——济价格字〔2017〕90号文。
1、城区居民集中供热销售价格,民用按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0元;非民用按法定建筑面积计价的供热价格,销售价格调整为27元/平方米。
2、城区居民集中供热管网输送价格,高温水45.12元/吉焦、蒸汽133.56元/吨。
3、城区居民集中供热出厂价格,高温水38.5元/吉焦、蒸汽113.96元/吨。
以上价格均为基准价格,在此基础上可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提倡供用热双方在允许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结算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