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涟水县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条件 涟水公租房政策

社会热点2024-09-22 22:17:41佚名

淮安市涟水县公租房一件事办理条件 涟水公租房政策

  涟水县

  城区低保、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

  具有县城户口的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即可申请承租政府投资的公租房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低保、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年我县城镇居民低收入线(2021年度低于(含)1616元/月标准);中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年我县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线(2021年度低于(含)2694元/月标准);今后每年标准按政策公布执行

  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是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的,在涟水县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未租住公租房;中低收入家庭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名下无营业执照,低保、低收入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10万元,中低收入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15万元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8年

  已与涟水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涟水县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

  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申领地住址为涟水城区的“江苏省居住证”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涟水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线(2021年度低于2694元/月标准),今后每年标准按政策公布执行

  已与涟水县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在我县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涟水县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名下无营业执照,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15万元

本文标签: 涟水县  家庭  低收入  我县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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