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四、申请主体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五、受理条件
在济宁市行政区划内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后,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当地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七、办事流程
小微企业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347770
业务监督电话:0537-2343204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十一、办理地点
市直办理地点: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
各县市区办理地点:
十二、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