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政策关键概念解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时缴纳的费用。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提供的各种帮助措施。
失业保险金:指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用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费用。
职业培训补贴:指按规定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补贴。
稳岗返还:稳岗返还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的一项惠企利民政策,自2014年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技能提升补贴:是失业保险发挥预防失业功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定期限、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目的是激励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