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一、申请主体
市直参保单位或死亡职工直系亲属
二、受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死亡,符合领取条件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父亲、丈夫,祖母、母亲、妻子,子、女,弟、妹,孙子、孙女。
三、申请材料
1.《济宁市企业参保职工死亡费用领取申报表》(4份)
2.直系亲属代表人身份证(1份)
3.认定直系亲属的原始资料,如户口本或档案(1份)
4.职工死亡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社保部门与民政部门信息共享系统能查询到火化信息的无需提供)(1份)
四、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办结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结。
七、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直咨询电话:0537-2937318
业务监督电话:0537-2937313
行风监督电话:0537-2967927
八、办理地点
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