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3、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4、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在1年内,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河南省工伤认定表(表格下载:点击此处)
2、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人事关系证明
3、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工伤认定申请特殊证据材料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一)收件
1、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收件通知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2、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受理
1、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生成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通过补正可以达到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生成补正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在线送达申请人。
2、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1、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审查标准: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现场勘查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3、时限:26个工作日
(四)决定
1、办理结果: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审查标准: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签发《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3、时限:1个工作日
(五)送达
1、办理结果:窗口领取、代理人领取、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2、审查标准:办理科室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给申请人送达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3、时限:1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六、线下办理地点
信阳市平桥区(县)新七大道街道110号1楼社会事务类综合受理室(窗口)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八、交通指南
乘坐25、28路、30路公交或乘坐出租车至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九、网上办理入口:线上办理请点击此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