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条件:
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信阳市区、县区及下辖建制镇、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户籍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共同居住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亲属投靠落户。
拓展信息:
租赁房屋居住且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其落户的,可凭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书,按户主非亲属落户;在本辖区内租用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赁房屋,房屋所有者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失效)的,可申请在社区公共户口上落户。
取消申报材料复印件。在办理户籍业务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各种证照和材料的复印件,但要采集办理人的人像,并将提交的各类证照和材料全部扫描形成电子档案。纸质资料归档时,对公安机关内部能查询到信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再留存纸质文档;对其他证照、材料除按规定留存原件的,一律通过打印电子档案的方式形成纸质文档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