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残疾人大学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学费救助
(一)政策依据
《济宁市残疾人教育救助办法》。
(二)救助对象
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且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家庭贫困且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残疾人的人员。
(三)申报材料
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以及县市区残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家庭贫困证明以及县市区残联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四)办理程序
具体程序由县市区自行规定,一般为申请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纳入救助范围。
(五)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济宁市残联教就部,联系电话:288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