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公租房可以调换吗?
可以调换但不能私自调换。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不能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承租人私自调换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限期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轮候、配租结果等有异议的,可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腾退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