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一、办理地点:
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的,抚养人或监护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4.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地方特产2024-09-28 01:04:30未知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
一、办理地点:
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材料:
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的,抚养人或监护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向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4.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三、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泰安父母死亡随其他亲属出生登记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