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宣传、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行为,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将于7月19日至8月31日,在市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违规预(现)售、逃避资金监管、延期交房、违规交房等行为,购房群众在购房时遇有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可拨打对应县市区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地方特产2024-08-04 22:01:06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宣传、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等行为,促进济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将于7月19日至8月31日,在市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虚假宣传、违规预(现)售、逃避资金监管、延期交房、违规交房等行为,购房群众在购房时遇有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可拨打对应县市区投诉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