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4-07-19 11:07:27佚名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淄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淄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期间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随户籍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待遇领取年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金待遇。

  转移材料:

  在离开外地的时候,需要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移办理地点:

  。

本文标签: 养老保险  参保  养老金  待遇  关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