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幼升小招生条件
1、年龄规定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提供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各中小学校申请登记;镇属学校将汇总情况报镇政府审核,市直学校将汇总情况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普教科审核;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者应重新申请。
2、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3、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规定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服务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动员具备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其年龄规定可以比正常儿童放宽1-2岁。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适龄聋哑、智障儿童要到邹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到,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到;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要到户口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智障儿童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入学,或在当地教办安排的学校注册入学,由学校派教师定期送教上门,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