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临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地方特产2024-06-09 22:10:43佚名

哪些人临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临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办理对象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

  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2)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

  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3)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

  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4)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待遇转移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足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目前为15年)的,按“从长、从后、从户籍”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办理地址

  沂蒙路173号或北京路33号社保服务大厅转移窗口交验材料

  》》》办理时限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

本文标签: 参保  待遇  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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