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通告

地方特产2024-06-03 00:02:47未知

郯城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通告

  郯城县关于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要求,为加快构筑郯城县群体市民新冠病毒免疫屏障,10月1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启动新冠病毒疫苗免疫加强针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人群范围

  接种对象为已经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且第二针剂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接种人员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

  二、疫苗品类选择

  对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对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无与第二剂相同疫苗,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

  三、接种地点与时间

  原则上在接种第二针剂的接种点接种第三针剂,如个别人员确因交通问题也可就近到县内接种点接种第三针剂新冠疫苗。

  四、注意事项

  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接种时,请认真签署《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表》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并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任何正在服用或近期服用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都应告知医师。接种后,按规定留观30分钟;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及时就医。接种疫苗后,仍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等,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首针的人员尽快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尽快完成加强免疫!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本文标签: 疫苗  免疫  针剂  灭活  郯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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