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务工人员落户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迁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按各地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
3、单位接收证明;
4、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拓展信息:
取消申报材料复印件。在办理户籍业务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各种证照和材料的复印件,但要采集办理人的人像,并将提交的各类证照和材料全部扫描形成电子档案。纸质资料归档时,对公安机关内部能查询到信息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再留存纸质文档;对其他证照、材料除按规定留存原件的,一律通过打印电子档案的方式形成纸质文档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