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毕业生网签后就业手续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变更报到证记载信息内容的,称为调整改派,包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和离校时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一)业务办理范围
1.到中央、省驻潍单位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以及解约申请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潍坊市人社部门办理。
2.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
3.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外市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
4.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省人社部门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
(二)申请材料
1.持电子报到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手续办理: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2.持纸质报到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手续办理:
(1)调整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改派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除协议证明)。
注: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