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3、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5、驻淄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无军籍职工。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失业保险人员情况表》;
4.本年度职工工资发放表;
5.单位开户银行、账号。
注: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三、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应按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及时办理缴费申报手续,填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参加失业保险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及缴费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2.工作人员对相材料进行审核!
3.对审核不对过者,当场告诉原因
四、办理地点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军民路2号
电话:(0533)3241046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中心大街777
电话:(0533)8227719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文化路35号
电话:(0533)6961247
淄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