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生儿居民医保怎么办理(济宁新生儿医保办理地方)

地方特产2024-08-14 00:11:50未知

济宁新生儿居民医保怎么办理(济宁新生儿医保办理地方)

  济宁新生儿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缴费标准

  1、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不存在跨年度参保缴费情形的,按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存在跨年度参保缴费情形的,按出生当年和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分别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3、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存在跨年度参保缴费情形的,按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参保的,按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补缴当年居民医保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满30日,按规定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1、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到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居民医疗保险费可通过山东税务缴纳。

本文标签: 次年  当年  医保  参保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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