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参保的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原为参保职工的
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工作)关系或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三个月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缴费(补缴)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中断6个月以上办理灵活就业参保,按初次参保办理,之前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
灵活就业人员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中断6个月以内重新缴费的,应补齐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欠缴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不予支付,但补缴时间可计算为缴费年限。
连续中断6个月以上视为自动断保,再缴费时,按初次参保办理。
所以一定要及时缴纳医保,不要断缴!不要断缴!不要断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