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专学生资助标准 济宁毕业生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4-09-04 22:02:17佚名

济宁中专学生资助标准 济宁毕业生补贴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学金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规定分区域确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4.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出台的奖励和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政策。

  5.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本文标签: 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  学费  国家  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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