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不动产换证指南 | ||||
受理窗口 |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 |||
办理对象 | 单位、个人 | |||
申报条件 | 因不动产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破损、填制错误,申请换证的 | |||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份数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一套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或法人)(查验原件); | 是 | 1 | 否 |
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收回; | 是 | 1 | 否 | |
备注:原房地产证有抵押未还清的,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换证证明或还清贷款再申请换证。 | 是 | 1 | 否 |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到各受理大厅提交登记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 |||
2.登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土地及房产信息,登簿后打印产权证书,并向申请人发送领证短信,申请人持登记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到服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产权证书(证明)(证书可自愿申请选择邮寄送达)。 |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只收工本费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