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流程
1、参保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3、到新就业地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转移
6、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根据《信息表》完善相关参保缴费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新用人单位或参保。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四、办理地址
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中路19号
电话:0537-2967650
济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36号
电话:0537-2937915
济宁市中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济宁市建设路34号
电话:0537-2316148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