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指南:
一、办理流程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二、收费信息
不收费
三、申请材料
1、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2、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五、审批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六、办理条件
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在城区、城镇落户的“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基本迁入条件限制,取消社保缴纳年限限制,以实际居住为原则,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形成公民在城区、城镇落户的“有意就迁入,户口随人走”自由流动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