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范围
在霸州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日期在2008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并在2020年4月27日后经我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拆解回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二、补贴申领条件
(一)申请淘汰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未被相关部门和机关查封、扣押、盗抢、抵押、质押的车辆;
2.具备淘汰条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拆解报废,且非因灭失或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不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的车辆;
4.经廊坊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车辆;
5.取得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的车辆;
6.有《道路运输证》且交回原件的车辆。
(二)凡属下列情形的不予补贴
1.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2.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3.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的车辆;
4.在2020年5月8日后转籍到我市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
5.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