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重度残疾人(即持有国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享受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政府为其代缴每年100元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仍由人社部门按照原渠道方式征缴。除此之外,个人也可与普通缴费人群一样自主选择档次缴纳(自行缴费最低档次300元),个人缴纳部分与政府代缴部分合计计入养老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