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邹城市列入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分别是:
一、棚户区改造,凫山街道三里营片区一期,建设回迁安置住房185套。
二、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共23处,具体包括:钢山街道八处(四中家属院,阳光小区,检察院家属院,工商银行家属院,交通局、运输公司家属院,北兴小区,八中家属院,老公安局家属院),千泉街道二处(金山花园、旭园小区),凫山街道十三处(邻圣苑、择邻苑、幸福小区、汇梅北院、金世纪花园小区、汇梅南院、平安小区、南宫房小区(机关)、南宫房小区(东滩)西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中区、南宫房小区(东滩)东区、南宫房小区(铁运处)、九龙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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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了顶层制度设计,制定出台了《邹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邹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严格落实兑现棚户区改造各项优惠政策。一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基金,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二是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先交后返”,享受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