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1、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期限要求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2、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和迁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按各地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
3、单位接收证明;
4、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三、收费信息
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5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5 个工作日
五、审批依据
《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