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超挖处理方法:
1、如果承载力在180KPa以下的用1:9灰土分层夯填;
2、如果承载力在180KPa以上用2:8灰土回填;
3、如果原土是砂或碎石土的用砂石级配或粘土掺碎石的AB料回填。
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
基坑分级
1、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2、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3、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