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规定几年报废
汽车是有使用年限的,达到法定的使用年限,汽车会老化,从而影响道路安全。所以我国对于报废车有些严格的年限规定,到达报废的年限或规定的公里数,就要将汽车进行报废处理。那么,工程车辆规定几年报废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车辆规定几年报废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工程车是一个建筑工程的主干力量,由于它们的出现才使建筑工程的进度倍增,大大减少了人力。观工程车作业,不由得使人震撼机器与科技的威力。它们用于工程的运载,挖掘,抢修,甚至作战等。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