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贾拟征〔2021〕14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经贾汪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潘安湖街道马庄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东方黎明陌上田园文旅综合体项目(补齐地块)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用于成片开发类建设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位于潘安湖街道马庄村。东至利大路,西至屯头河,南至乌金路,北至屯头河。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
五、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8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68386168
贾汪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