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控制,加快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巩固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前期针对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现全面开放辖区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服务。请年满18周岁,有接种意愿的市民携带身份证到村(居)委会进行预约登记。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一、适种对象和接种剂次
现阶段适种对象为18-59岁人群和有需要且身体健康的60岁以上老年人等。免疫程序为2针,首剂接种之后,接种第二剂间隔要求大于等于三周以上,尽量在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后8周内尽早完成第二剂接种,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
二、疫苗安全性
我市使用的是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该疫苗具有国际通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判标准。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一亿剂次,无严重异常反应报告。
三、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一般对花粉、海鲜、牛奶、抗生素等食品或药品过敏、有皮肤过敏、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若未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只要不处于急性发病期则可接种疫苗。
四、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好疫苗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接种期间不要酗酒、剧烈运动,保证充分的睡眠、休息;接种后按压棉签需扔在指定的医疗垃圾桶内,不得带走;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五、接种不良反应
与其他任何疫苗一样,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一般反应,如接种部位红肿、疼痛、瘙痒等;极少数人因个体差异可能出现发热、乏力、疼痛、肌肉酸痛等,一般不需处理,2-3天后大多可自行恢复。目前尚未监测到发生与疫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接种回家后出现不良反应请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
希望广大市民按照现阶段国家要求,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有序接种、应种尽种。科学接种新冠疫苗,既能保护自身健康,又能保护家人和身边人。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早一天建立免疫屏障,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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