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最近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传播迅速,防控形势严峻,现就进一步加强近阶段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省外来盱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镇街(场)、经济开发区要加强社区(村)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本县居民倡导非必要不离盱。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长途客运站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出租车(网约车)不得出盱载客营运。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封控区内的人员足不出户,管控区内的人员不出小区,人员不得聚集。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县将适时调整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居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线下50人以上的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制定周密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严格落实重点环节防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学校、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宗教场所等重点机构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景点景区、电影院、酒店宾馆、餐饮场所、麻将馆、美容院、健身房、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服务行业对进入顾客测量体温,督促佩戴口罩,提倡非接触扫码付费,合理限流,严防人员集聚。餐饮场所提倡打包,隔位就坐,控制就餐人数,每桌不超过10人。全县各单位食堂实行分批分时段就餐等防控措施。
八、严格落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外来人员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环境消杀工作。特别是保洁、保安及餐饮、快递、物流等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九、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实行外出报备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管理干部职工出行。要求非必须不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社区,落实相关措施。
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密切关注信息动态,出现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迅速响应、高效处置。
十一、严格落实社区(村)管控。全面启动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个人“五方责任”,落实镇街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严格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的其他小区(村)出入管理,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在小区出入口、人员进出通道开展常态疫情防控宣传,严格规范涉疫废弃物(垃圾)处置工作。
十二、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控。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接诊收治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的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村卫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诊、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除急诊、发热门诊外,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挂号,严格限制探视、陪护。全县零售药店实名制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做好登记。
十三、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居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居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十四、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一办十组”对各自职责进行梳理和细化,督促成员单位抓好各项防控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县纪委监委、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的坚决查处,对防控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上防控措施,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