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6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南通市户籍(含县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6号楼20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二张以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21年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或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退役军人除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军队退役人员证或部队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者报名时应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考生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并发放准考证。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南通创新区微信号公众平台公告。
报名者须对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如实填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加适岗评价的方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在南通创新区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告。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协调应变等综合素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适岗评价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验、工作成果、奖惩情况、职称(职业技能、资格)、政治面貌、服役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适岗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察人员能岗相适度。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适岗评价成绩占30%比例综合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创新区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因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创新区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公示后本人明确放弃的,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防疫注意事项
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与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南通创新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9000061。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90000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