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二、申请对象
本地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材料。
四、基本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
13个工作日内(包含公示时间)。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
无。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临时救助:
(一)申请人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二)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四)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