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县城新建住宅最新规定(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社会热点2024-04-08 11:09:00佚名

南通县城新建住宅最新规定(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住建部、科技部、工信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1、《意见》明确县城建设应疏密有度、错落有致、合理布局,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县城建成区人口密度应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万至1万人

  2、严格限制县城民用建筑高度。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确保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到位。

  3、《意见》还要求县城建设应融入自然,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河湖,不破坏原有的山水环境,保持山水脉络和自然风貌。保护修复河湖缓冲带和河流自然弯曲度,不得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开发建设房屋。

  4、在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方面,《意见》表示,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鼓励在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建设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间;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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