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是公共密集场所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措施。全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电影院、KTV、棋牌室(麻将馆)、室内游泳馆、洗浴场所等各类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卡)、戴口罩和“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严格扫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要通过“淮上通”微信小程序申报获取单位(企业)二维码,在显著位置张贴。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主动扫码打卡。
四、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对出入口、电梯、通道等部位合理规划和布局,设置“一米线”,做好人员疏导分流,避免人流拥挤。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以及红、黄码等人员,应拒绝其进入并及时报告社区。要按照场所规模配备足够的巡查人员,引导科学佩戴口罩。
五、严格法律责任。各类场所经营单位、经营人员、广大市民应当自觉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拒不执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