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都能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购买以下物品:
为了帮助市民朋友便捷购买使用生活中常用的防疫物品,在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市医保局按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增加维护了三条临时编码,可用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医用口罩、酒精、75%酒精湿巾、消毒液、碘伏、医用胶布、消毒棉球、棉签等“消字号”和“械字号”物品使用。
【拓展内容】
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是医保体系下的产物,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零售服务的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