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截止7月20日下午6时,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定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已出结果中检测阳性9份。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凡现居住我市, 7月6日以来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旅店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并接受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7月6日以来有上述经停史与接触史人员的家属及其他接触者是否需要检测,由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及风险研判另行通知),采样地点 :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检测点(海安市黄海大道西3号), 采样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必须开展7天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 -次核酸检测。
三、 如非必要 ,请广大市民不要 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应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坚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规范佩戴口罩。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凡是适龄人群,都应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疫情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办公室电话:889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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