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保障户: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有权进行申请。
单人保:
具有本地户籍,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两倍,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特定残疾人(包含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或大重病患者有权进行申请(病种主要包括罹患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肝癌、肝硬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尿道下裂等30个病种,以及县区制定的扩展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