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补助
1. 给予留常稳岗补贴。对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留常员工,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 鼓励企业稳定生产。对2020年度产值超过1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度第三、四季度均值的,给予一次性劳资补贴10万元。
3. 给予房租减免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员工宿舍、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留常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4. 免费发放防疫物资大礼包。免费给留常员工发放口罩等防疫物资大礼包。
5. 组织节日关爱活动。走访慰问企业,给留常员工送温暖;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鼓励企业开展网上培训等活动,丰富留常员工节日生活。
6. 优先接种新冠疫苗。凡春节期间留常员工身体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二、申报流程
1.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提供相关凭证,在企业醒目位置公示留常员工名单(公示不少于5天),确认无异议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开发区、镇、街道经发局书面提交《稳岗补贴申报表》《留常人员汇总表》进行申报。经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经审计后发放补贴。
三、附则
1. 适用企业:注册、纳税在天宁区,且留常员工达到本企业省外员工总数70%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2. 适用人员: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江苏省外员工,以户籍或身份证为依据,社保情况由人社局负责核实。
3.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审核不严、虚报材料的企业,取消补助,并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取消当年所有项目申报。
4. 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配套员工奖补。
5. 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6. 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若与上级同类政策措施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备注:
1.“留常”定义: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未离开常州市。2. 咨询电话:0519-6966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