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所说的犬只仅限于海门主城区(海门街道和三厂街道)。
2021年1月1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海门主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海门主城区(海门街道、三厂街道)养犬人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犬牌。现再次作如下提醒:
一、犬牌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养犬:
1.有海门区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海门区的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海门主城区(海门街道、三厂街道)内每户限养一只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单位申请养犬: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3.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5.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含后街、后巷)以外。
二、犬牌办理流程
1.在海门区饲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犬只出生满九十日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持相关证件(个人养犬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单位养犬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共同认定的动物防疫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和犬只信息登记,领取犬牌。
2.养犬人也可以在犬只免疫后自行安装“犬卫士”APP在线登记犬只信息,申领犬牌。
3.《南通市海门区养犬管理办法》实施前犬只已实施免疫且未超过有效期的,可凭接种单位的证明进行犬只信息登记,申领犬牌。
4.犬牌毁损、遗失,犬只转让、死亡或者丢失,住所地变更的,养犬人应当在十日内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拓展】